激发跨境电商发展活力_天天微资讯
发布日期: 2024-07-16 10:35:07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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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5776亿元,同比增长9.6%,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中,出口额高达4480亿元,同比增长14%,跨境电商已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动能。

目前,全国跨境电商主体数量已突破12万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更是超过了1000个,海外仓的建设也取得显著进展,数量超过2500个,总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为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和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发展,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地方立足自身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强相关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商务部等9部门也于今年6月份联合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据了解,世界银行目前已推出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宜商环境(B-ready)指数。面对该指数正式启用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要提前应对。针对跨境电商相关的服务贸易领域和数字贸易领域,新版指数提出一系列创新性评估项目,旨在优化全球贸易的营商环境。因此,要抓紧研究新增的评估项目,不断深化和完善跨境电商行业所需的硬件支持和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的国际竞争力。

鼓励我国民营企业携手具备国际公信力的外资企业,共同打造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降低跨境电商业务成本,并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声誉。此类平台作为政府与跨境电商主体(支付企业、电商平台、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有效实现了数据交换服务,并为海关、税务、外管等政府部门提供一站式监管服务。在跨境电商业务复杂繁琐的流程中,非政府部门等第三方主体的加入,有助于提升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跨境电商活动的稳健性。同时,通过与国际企业或非营利机构深入合作,能更有效地打通国际规则对接通道,加强我国经营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国际公信力,塑造更加开放、包容、高效的国际跨境电商合作新格局。

加快复制现有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创新成果,激发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活力。自2015年杭州设立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165个试验区,覆盖31个省份,形成一整套涵盖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多个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以及优惠政策等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复制和推广这些宝贵经验,提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等各方主体的信息获取能力和透明度,强化电子系统和服务之间的互操作性,推进跨境电商风险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并加速过境机构程序运行的顺畅度。

布局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的全球网络,构建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与服务链。作为新型外贸基础设施,海外仓功能日益完善,逐步成为集仓储、物流、报关清关、退换货、加工维修、包装、分销、金融保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和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方面,海外仓的作用日益增强。全方位优化海外仓功能,既能提升跨境订单物流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出口产品售后保障能力,又能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供应链高效衔接,加快贸易产业融合。

推进国际与区域间的交流合作,提升跨境电商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水平。不断扩大跨境电商领域开放程度,积极在跨境电商模式拓展方面实现先行先试。同时,借助“丝路电商”国际智库联盟等多样化形式,加强与国际智库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针对电子商务规则、产业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同国际开展平台融合与监管制度层面的合作,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打造开放、公平、公正的跨境电商贸易环境。此外,要积极促进跨境电商领域的国际合作研修,构建起涵盖政府、高校、社会、企业等在内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为全球市场培育更多优秀人才,共同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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