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IPO | 水韵环保应收款项占比过高,少缴“五险一金”或有损员工合法权益-世界速递
发布日期: 2023-05-17 18:41:41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原标题:?聚焦IPO | 水韵环保应收款项占比过高,少缴“五险一金”或有损员工合法权益)

红周刊丨王宗耀


(资料图)

水韵环保在经营中不仅面临资金压力大、业务扩展受限问题,且大量反聘退休人员,并少缴“五险一金”的做法也让人生疑。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环境,以及地方财政等多重因素影响,水环境治理行业的投资需求有所减少,这直接导致国内从事水环境治理的诸多企业近年业绩表现不佳,比如兴源环境2022年就亏损了5.65亿元,净利润同比下滑1851.87%;津膜科技2022年亏损1.89亿元,净利润同比下滑668.7%;太和水2022年亏损1.64亿元,净利润同比下滑280.27%……可就在水处理行业景气度相对低迷的大背景下,主要从事水环境治理和运维业务的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韵环保”)却在此时提交了招股书,谋求主板注册上市,从行业景气度看,目前显然不是一个好的时机。

结算周期长 回款压力大

据招股书介绍,水韵环保水环境运维业务的合同一般在3年或5年,水环境治理业务合同周期一般在10~24个月。也就是说,从水治理业务开展初始到运维业务完成,整个周期约在4~7年,时间跨度相当长。

另据《红周刊》了解,在正常情况下,水环境治理业务项目结算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完工结算和水质达标后竣工结算。而且,一般项目的大部分款项通常会在竣工结算后支付,而竣工结算通常还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并由业主委派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后才进行结算、安排付款,这说明此类公司回款周期是相当的长。

投资金额巨大,而客户回款周期又相当长,意味着从事水环境治理业务的企业在开展项目过程中,将会有大量资金会沉淀在项目中,若企业想进一步开展更多业务和其它项目,就需要有相当强的资金实力做后盾,一旦资金实力不足,则有可能导致企业被拖进资金匮乏的“泥潭”。事实上,同行业中已经有相当多的公司已经存在类似尴尬了,比如*ST博天、太和水等。

*ST博天是国内水环境领域发展较早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也是国内领先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然而其在2019年至2021年却共计亏损接近25亿元之巨,超过近10年净利润之和。就亏损原因看,主要是大量资金沉淀在下游客户,导致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压力。公司在2021年财报中称,因公司出现流动性资金紧张、融资能力下降等问题,以至于部分项目出现施工非正常停工、工期延后、项目拟关闭等情况,不得不计提大量资产减值,同时,融资成本上升、部分贷款逾期又产生大额罚息,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诸多因素影响下,让企业陷入亏损。

太和水继2021年营收、净利润双双下滑后,2022年净利润出现了1.64亿元的亏损。从财务特征看,该公司同样是因资金大量沉淀于下游客户,出现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等问题,其中2021年和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高达6.71亿元和6.49亿元,分别占到了营业收入的145.83%和315.87%。

就水韵环保招股书披露内容来看,其已经存在上述公司类似忧虑。报告期内,水韵环保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63亿元、1.99亿元、2.98亿元和3.31亿元,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相关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67.35%、90.98%、78.46%和188.67%。要知道,这一数据还不包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项目,如果算上这些费用,则其应收部分占营收的比例将达到68.59%、113.44%、107.05%和246.71%。其中,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应收部分金额已经超过当年营业收入金额。这种情况说明,公司当期的经营业务并未收到现金,全部形成了应收款项。

经营周期过长,大量收入挂在应收账款之下,这直接导致公司的“造血”能力低下。数据显示,报告期内,水韵环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3.17万元、1403.01万元和-553.35万元和-2424.31万元。很显然,公司的“造血”能力正在弱化。

虽然公司上市融资或许能有效缓解公司短期资金缺乏压力,但若不能真正解决公司的应收占比过高问题,则后期还是有可能步*ST博天、太和水等公司后尘的。

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暂难摆脱区域限制

水韵环保的另一大问题是业务发展深受区域限制。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以芜湖市为中心,向安徽省内周边及省外推广,并已将业务成功开拓至省外长江流域湖北宜昌、江苏无锡,淮河流域的江苏东台,以及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雄安新区(白洋淀)等地。然而从其收入构成看,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安徽省。报告期各期,来源于安徽省的收入占比分别达到99.31%、89.91%、92.67%和93.01%,其中仅公司所在的芜湖市贡献的收入占比就分别达到 57.60%、64.21%、75.79%和74.11%。如此情况意味着,公司业务区域集中度相当高,若剔除省内收入贡献,则其省外收入贡献可谓是相当的低。

从收入构成情况还可看到,公司在芜湖市的收入占比不断增加的同时,安徽省其他市县的收入占比却有萎缩趋势,这说明公司即使是在进一步“深耕”安徽省其他市县,难度也并不小,进而也说明公司要想打破区域限制在全国广泛开展业务的难度也是不低的。更何况,目前公司所拥有的货币资金也仅有1.1亿元,这点钱在不考虑短期负债的情况下,能否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新项目,显然存在悬念。

水韵环保的水环境治理和运维业务主要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等工程总承包方式开展。然而,近年来,由于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地方财政退税和土地财政收入下降,投融资能力不足,地方政府更希望社会资本方以F+EPC(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等新模式来参与项目投资,帮助地方财政缓解招商压力、解决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的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其更加倾向于选择资金实力更强的国企、央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借助其投融资、综合能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一揽子解决地方政府项目的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房地产等传统行业受到经济转型期的影响,大型国企、央企、建筑行业企业、其他类型的企业加速布局生态环保相关行业,通过组建地方环保平台、以其资金优势和投融资能力参与项目竞争,传统的小规模的EPC项目明显减少。大型项目市场竞争门槛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独立承接大订单的难度继续升级,国有企业和央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行业市场竞争保持激烈状态。

如此背景下,营收规模尚不足4亿元的水韵环保,要想在“强者林立”竞争中突破区域限制,显然是有很大压力的,若其无法突破区域限制,那么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天花板也就抬头可见了。

退休返聘人员占比大

少缴“五险一金”或有损员工权益

除了资金上的压力和业务发展区域的限制,《红周刊》发现,水韵环保在经营上可能存在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据招股书披露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2022年1~6月,水韵环保期末员工人数有549人,然而实际缴纳五险的人数仅为274人,缴纳五险人数占期末员工人数的比例仅为49.91%;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267人,占期末员工人数的比例为48.63%。这意味着,2022年上半年,水韵环保只为不到一半的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

根据招股书介绍,公司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社保。在公司应缴纳社保的员工中,部分人员系当月入职,入职后次月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公司期末人数,减去应缴人数便是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红周刊》依据招股书整理的表格数据核算,报告期,水韵环保的退休返聘人员数量分别为81人、36人、101人和167人,占其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了20.56%、9.89%、22.15%、和30.42%,可见,除了2020年退休返聘人员数量占比稍低外,其他年份的占比均相当高,尤其2022年上半年,占比接近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资料显示,水韵环保设立于2014年5月,成立时间并不长,理论上其不应该存在大量员工在退休后再返聘的情况,其招聘的大量退休返聘人员应当为社会招聘而来的。另外,根据公司2022年6月披露的招股书,截至2021年末,公司51岁以上的员工人数多达185人,占到员工总数的40.57%。从员工结构来看,水韵环保员工年龄结构明显偏大。

疑问在于,公司为何要反聘大量退休人员进行经营呢?作为一家意在全国范围拓展业务的公司,这么多的退休返聘人员在体力和精力上能否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还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每年均存在大量员工因为参加了新农保/新农合而不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众所周知的,新农合虽然缴费少,但能够报销的费用也比较少,还具有时效性,一年内如果没有使用就会作废。社保缴费的金额比较多,能够报销的费用也比较多,同时,当缴费到了一定年限的时候可以终身使用。很明显,社保要比新农合保障性更强,水韵环保让员工自己参加新农保/新农合,而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做法,恐有损害员工利益之嫌。

更重要的是,公司每年还有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这同样很不正常。虽然水韵环保表示:“对于公司应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其参保意愿受个人缴费比例、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影响较大,且部分人员拥有自有住房,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但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的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任何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显然,水韵环保以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理由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并不合理的,同样存在损害员工合法利益的嫌疑。

(本文已刊发于5月13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推荐。)

关键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