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出台19条措施促进电商经营主体倍增
发布日期: 2022-03-22 09:47:46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近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倍增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为该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量身定制19条措施,旨在引导创业者和经营者合理利用电商模式拓展经营、扩大规模,实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倍增。

2022年是全省市场主体建设年。《通知》提出,在优化服务方面,大同市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放宽电商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审查条件,缩短电子标识审核周期,支持平台企业延长产业链拓宽创业领域,引导新业态新经营模式确认市场主体地位,鼓励传统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开启“云模式”,促进新业态发展。在降低成本负担方面,要引导平台企业为入驻商户降低经营成本,强化涉企收费规范治理,为电商个体户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在提质增量上,要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做文章,以强化品牌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为抓手,提升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在守护市场秩序方面,要通过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打击不正当竞争形成组合拳,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同时,该局还将积极开展培训辅导,帮助电商企业孵化、选育、宣传先进典型,扩大影响力,形成示范效应,构建推动电商发展的良好生态。

(记者 郝薇)

关键词: 大同19条措施 电商经营 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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