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发起“共促消费公平”自律公约
发布日期: 2022-03-16 09:35:31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为促进酒类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发起“共促消费公平”自律承诺行动。汾酒专卖店、汾阳王酒业、杏花村专卖店、同城酒库、晋善晋美酒业等酒类企业签订承诺书。

具体内容为:从事酒类经营要依法持证亮证,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要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强化酒类质量管理,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在酒类商品的质量、规格、技术标准等方面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杜绝销售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中文标识的酒类商品;不经营“金箔酒”。同时,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履行消费维权责任,恪守公平交易规则,通过各种方式向消费者宣讲酒类消费常识。

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傅华炜表示,此次,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所有会员企业都参与行业自律公约。下一步,协会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提升行业经营销售环境,做到诚信经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记者 郝薇)

关键词: 太原市酒类 行业协会 共促消费公平 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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