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广告监管从严 平台积极探索新业务
发布日期: 2021-10-12 08:50:30 来源: 北京商报

10月11日,针对运营公众号文章中使用多名明星照片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新氧发表致歉声明。前不久,更美App运营方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更美互动公司”)与杨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因侵犯杨洋肖像权更美被判赔4万元。

通过使用明星照片,互联网医美平台获得一定流量,这背后是其商业模式依赖广告所致。然而,随着《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政策的落地,医疗美容广告逐步收紧,互联网医美平台也在各寻出路。

新氧致歉,更美被判赔4万元

被热议、上热搜,互联网医美平台和明星的侵权纠纷受到关注。10月11日,针对运营公众号文章中使用多名明星照片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新氧发表道歉声明称,公司已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并和解,将全力配合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相关工作。新氧进一步表示,公司全面接受批评和指正,并坚决整改。

另一互联网医美平台头部企业与明星的侵权纠纷也有了新动向。天眼查App显示,根据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北京更美互动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更美研究所”发布的多篇涉案文章中,使用了杨洋24张肖像,包括影视剧截图、剧照、生活照等。文章中包含微信二维码、“更美”App推广、医美产品介绍推广等信息。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犯了杨洋的肖像权,北京更美互动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杨洋经济损失4万元。

除杨洋外,天眼查App中的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北京更美互动公司因侵权还曾被包括古力娜扎、杨颖、宋茜、高圆圆、唐嫣、李冰冰在内的多位明星起诉。

更美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近期杨洋与更美旗下公众号诉讼,源于2018年更美旗下微信公众号文章曾使用过杨洋照片,对杨洋先生造成困扰,更美深表歉意。“很多明星诉讼多为2018年历史遗留问题,更美已积极地和当事人沟通,争取和解或者拿到授权,大部分案件最后是双方在二审前完成和解。”更美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说道。

互联网医美平台的流量焦虑

作为互联网医美平台,新氧和更美连接着医美机构和消费者,极大解决了医美行业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但从商业模式来看,互联网医美平台的发展依赖广告。

财报数据显示,新氧营收分为信息服务收入和预订服务。其中,信息服务收入即商家的入驻费和投放的广告费。2021年二季度,新氧4.52亿元营收中的79%来自信息服务收入,同比增长五成。

同样,更美创始人兼CEO刘迪2018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平台的营收1/3来自于佣金,2/3来自面向商家收取的广告、企业服务。

新型社交媒体的出现让互联网医美平台的获客难度增加。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00后”逐渐成为求美的消费主力之一,这些消费群体青睐的社交媒体发生转移,一些新型社交媒体分散了互联网医美平台的流量,这给互联网医美平台的业务发展带来挑战。往往明星照片的使用可以带来流量。另一方面,名誉权侵权违法成本比较低,平台或者医美机构采用蹭流量模式,违法成本低。

对于使用明星照片,更美相关负责人认为,使用明星照片的初衷是为了让审美科普更加通俗易懂和具备趣味性,希望帮助用户搭建能够了解美学知识、学习审美的渠道。

监管从严下的转型探索

医美广告的监管不断从严,互联网医美平台积极探索新业务。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定于2021年6-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在医疗美容广告方面,《通知》提到,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称,将重点打击制造“容貌焦虑”、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等广告乱象。

市场竞争和监管趋严下,互联网医美平台也开始了新业务的探索。今年6月,新氧以7.91亿元收购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医美产业链上游延伸。据了解,奇致激光主要从事激光和其他光电类医疗及美容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代理业务,产品包括面向美容和泌尿外科等领域的激光和其他光电类医疗及美容设备。此外,新氧与京东健康共建“京东健康医美”频道,通过京东对用户进行更高频的触达,还与高德协作共建高德平台医美用户消费链路等。

根据更美方面提供的信息,平台也在进行转型。“目前更美旗下公众号正在进行内容转型,减少娱乐内容,增加时尚内容。”

(记者 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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