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成大势所趋
发布日期: 2021-04-16 10:03:13 来源: 北京商报

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成为大势所趋。4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关于电子商务行业,我们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我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良性竞争,同时也致力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有利于行业整体的可持续性”。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行业加强规划引领,完善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公平,推进诚信建设,推动行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高峰说。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此次的表态与近期相关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整体监管趋严的形势是一致的。过去二三十年,中国电子商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能够实现对传统商业业态和模式改造和迭代的,都可以纳入电子商务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平台经济、电子商务也出现了诸多乱象。

2020年,疫情加速了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保持稳健增长,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随之而来的是,大数据杀熟、“二选一”不正当竞争、涉嫌垄断等网络零售市场问题也频频引发关注。为此,商务部也不断推动电商领域诚信建设,鼓励电商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并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共享诚信信息,引导电商企业诚信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4月15日当天,国务院办公厅也提出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科学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加强了相关领域监管。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存在的强迫实施“二选一”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五个严防”“五个确保”,明确要求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市场监管总局也于4月14日、15日集中公布了先后两批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其中,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显示,该公司将注重合规性管理,确保守法经营,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把控,严选优质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始终符合严选要求。不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开展虚假宣传,不侵犯商业秘密,不诋毁竞争对手,不从事其他任何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此外,不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码标价,杜绝哄抬价格、违法低价倾销、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行为。

“过去的监管方式、标准和规则存在许多漏洞,在无序化经营下,监管创新、法律制度创新远远落后于模式创新、商业和技术创新。出现了垄断、电子欺诈、大数据杀熟等乱象。”王鹏说,“电子商务最后要从蒙眼狂奔的野蛮生长时代向更有序化经营的时代演进,对数据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活动加强监管。消费者遇到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况,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或技术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电子商务 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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