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税收优惠 芯片和软件产业迎发展新风口
发布日期: 2020-08-06 09:23:48 来源: 证券日报

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获得重磅减税政策支持。8月4日,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在财税政策方面,利用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口关税等,根据集成电路和软件开发不同标准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国家信息技术水平的综合体现,对于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具有重要作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对外的依赖度较高,有些属于卡脖子技术。这次财税政策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给予了很大力度的支持,有利于支持我国的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打破外部技术封锁,提升全球竞争力。

2019年5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位于上海浦东软件园的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018年起开始盈利。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满足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相关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4000万元。

“初步测算,这项优惠政策五年累计可以为企业节省所得税上亿元,这部分优惠资金,我们也将会更多地投入到软件技术研发中去。”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黄丁兰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此次《若干政策》列出了8条财税政策,例如,新增了“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原相关企业享受的政策是“五年免税五年减半”,进一步降低了相关企业的税负。

其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仍然保持原有所得税政策。

对于“一般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继续沿用“两免三减半”的原相关企业税率政策。新增对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公司所得税率按照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次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财税政策呈现出力度大、范围广的特点,并且依据技术先进和成熟度、创新的难度和利用程度等,对支持政策进行了细分,给予长线、产品技术含量高和需求较为紧迫的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陈龙说。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家根据集成电路和软件开发不同标准实行不同的定向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极大鼓励了我国芯片和软件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弥补我国在芯片和软件方面的短板,增强我国企业的技术研发创新和应用能力,从而推动我国整体产业技术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按照技术标准等级实施税收优惠,可以有效避免低效率的企业重复生产和恶性竞争,有利于集中重点企业、优势资源实行重点开发和技术突破,在短期内实现芯片和软件企业对国际水平的追赶。

张依群认为,这些财税优惠政策将带来整个芯片和软件产业布局的重新调整,实行技术标准底线优惠,技术标准越高、技术研发能力越强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优惠政策,可以加快芯片软件企业的优胜劣汰和技术循环,推动整个行业的推陈出新和做大做强。未来芯片和软件企业将会呈现两极分化的状况,强者恒强的局面将进一步巩固,掌握关键技术、高端技术的芯片软件企业发展步伐会进一步加快,大型芯片软件企业会应运而生,对提升我国高端技术领域的竞争力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 芯片和软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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