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护肤品屡禁不止 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发布日期: 2021-03-16 11:01:41 来源: 北京商报

“药妆”“医学护肤品”等概念已被叫停多年,但仍有品牌顶风作案。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瞳忆美人、鸥美药妆等品牌宣称其为“医学护肤品”。从2019年初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属于违法行为至今,“药妆”“医学护肤品”等相关关键词屡禁不止。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叫停“药妆”“医学护肤品”等产品,主要是因为其没有临床实验,存在一定风险。随着国家层面监管力度加强,这种现象有望进一步改善。

仍有品牌顶风作案

国家药监局曾明确指出,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表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同时,“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随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对“药妆”“医学护肤品”相关关键词进行屏蔽。

不过,近日北京商报记者登陆某电商平台发现,尽管输入“药妆”搜不到相关产品,但输入“医学护肤品”却弹出了大量的产品信息。在爱康四海大药房旗舰店中,一款名为“瞳忆美人”的产品套装在宣传中标称“药监级医用护肤品”“医学护肤品套装”等字样。

在纪复康医疗器械旗舰店中也使用了“医美护肤品”“械字号化妆品”等宣传用语。在其宣传视频中写到“医用面膜具有更好的修复效果,比普通面膜更适合问题性肌肤,医用面膜,效果更好,更安全”。“鸥美药妆”则仍然在宣传中使用“药妆”等相关词汇,并将自身定位为“进口药妆连锁品牌”。

除了被国家明令禁止“药妆”“医学护肤品”等产品外,械字号面膜也“重返江湖”。北京商报记者走访时发现,在北京的一家屈臣氏店内,设立了“医疗器械销售专区”货架。在该货架上,摆有敷尔佳、芙清等品牌。在货架上,写有“面膜,医用的才安心”。

在北京商报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消费者中,部分人并不清楚不存在“药妆”“医学护肤品”“械字号面膜”等概念。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采访了屈臣氏、鸥美药妆等相关企业,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予以回复。

巨大市场需求吸引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虽然“医学护肤品”等相关概念被叫停,但部分消费者仍对药妆等产品抱有期待。此外,当下的网红流量经济也进一步催化了市场需求。

在《后疫情时代护肤热点白皮书》中,受口罩肌的困扰,消费者更加重视肌肤健康、肌肤屏障修护,因此,功效性强、具有修护能力的面部护肤品类更受大众青睐。医美市场的爆发,更扩大了修复类皮肤科产品的需求。数据显示,我国医学护肤品市场2019年市场规模达135.5亿元,2014-2019年复合增速为23.2%,远高于化妆品市场和护肤品市场的整体增速。

伴随市场扩大,诸多企业纷纷加码市场。2020年12月,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同意创尔生物科创板上市申请。据悉,创尔生物是一家应用活性胶原生物医用材料制备关键技术,进行活性胶原原料、医疗器械及生物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拥有“创福康”“创尔美”品牌。其中,创福康系列产品主要为“械字号”,创尔美系列产品则主要为“妆字号”。因而,创尔生物上市也被业内称为即将诞生的“械字号第一股”。

近日,薇诺娜母公司贝泰妮创业板IPO注册也得到了获批。公开资料显示,贝泰妮成立于2010年,以“薇诺娜”作为核心品牌,定位于皮肤健康互联网+的大健康产业集团,产品主要包括护肤品、彩妆及皮肤护理相关医疗器械三大品类。2017-2019年,贝泰妮营业收入分别为7.98亿元、12.4亿元、19.43亿元。2020年,贝泰妮销售收入为26.92亿元,净利润5.44亿元,税收3.74亿元。

此外,有消息称,爱茉莉太平洋计划明年在中国网络平台推出旗下医学护肤品牌“瑷丝特兰”, 并联合当地制药商和医院推广产品。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2010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出台《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显示,化妆品相关产品的广告和宣称中不得出现“药妆”和“医学护肤品”等字样。

2019年1月,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属于违法行为。同年底,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公告称,普通化妆品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国家药监局在2019年的两次发声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行为。关于“药妆”和“医学护肤品”等相关消息一出,国内各大主流平台均纷纷下架了相关产品。

时隔一年,2020年10-12月,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全面自查清理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经营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或者“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

上海衡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俊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平台没有完全屏蔽相关搜索关键词,企业和平台均有一定责任,这是因为双方都默许了这种行为,才使得含有‘医学护肤品’等相关概念的产品可以被搜索到”。

不过,随着我国法律法规趋严,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改善。国务院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已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细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有过必罚、过罚相当;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三是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五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关键词: 医学护肤品 屡禁不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