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布!沪深港通迎来大消息,市场吸引力和活跃度再提升
发布日期: 2023-02-25 09:49:17 来源: 证券时报

交易日历优化实施后,本年度将新增6个港股通交易日,分别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假期前各新增两个交易日,具体来看,就是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6月20日、6月21日、9月27日、9月28日,其中4月27日、4月28日为实施后首次新增港股通交易日。

2月24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于2023年4月24日正式实施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开放因不满足结算安排而关闭的沪深港通交易日。实施后,港股通首次新增交易日为4月27日、4月28日,沪深股通首次新增交易日为5月25日。


(相关资料图)

交易日历优化实施后,本年度将新增6个港股通交易日,分别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假期前各新增两个交易日,具体来看,就是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6月20日、6月21日、9月27日、9月28日,其中4月27日、4月28日为实施后首次新增港股通交易日。

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准备工作就绪

去年8月,两地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启动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工作,组织两地所司有序做好各项准备。今年1月,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发布相关配套规则和通知,夯实了制度基础。

2014年、2016年沪深港通先后开通,总体运行平稳,已成为参与两地市场运行的重要力量。随着互联互通机制的发展深化,两地投资者对于优化沪深港通交易日历、增加交易日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此,中国证监会会同香港证监会去年8月,在广泛征求两地市场机构和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沪深港通双向交易日历优化方案。主要安排是:综合考虑增加交易日对投资者、交易所、结算公司以及市场机构的影响,在基本不改变沪深港通机制运行逻辑的基础上,开放因不满足结算安排而关闭的沪深港通交易日。据测算,交易日历优化后,预计可将目前无法交易的天数减少约一半。具体安排上,两地结算公司将在节假日加班开展资金交收,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将对新增交易日的交收安排及沪深港通标的股票涉及的股权登记日设置、公司行为业务等作出调整,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于2023年4月24日正式实施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开放因不满足结算安排而关闭的沪深港通交易日。实施后,港股通首次新增交易日为4月27日、4月28日,沪深股通首次新增交易日为5月25日。

提升两地市场吸引力

本次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进一步深化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也是继2022年底货银对付(DVP)改革落地后的完善资本市场基础结算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优化后,有利于持续提升两地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跃度,有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利于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在优化前,通过互联互通持有证券的投资者相较直接在当地市场持有证券的投资者的可交易时间更短,尤其在当日一方市场出现较明显资产价格变化时,当天若沪深港通并未开通,将对于跨境投资者的交易、资产价格的相互传导造成一定限制,长期来看对沪深港通机制的交易吸引力也有一定影响。

交易日安排优化后,沪深港通南北向和证券发行所在地之间的交易同步性有望进一步提升,通过互联互通进行跨境证券投资可能承担的潜在跨市场风险也有望进一步降低。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交易日历优化在不影响投资者交易习惯的情况下,放开了两地市场均为交易日时的全部沪深港通交易,增加了可交易天数和投资机会,降低了持股风险,有利于境内外投资者通过沪深港通方式投资两地市场。新增的交易日要求交收资金提前到账,这对不同参与主体有不同影响。对于通过经纪业务模式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包括广大个人投资者,交收资金提前到账对其无影响。

同时,对于基金管理人等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买卖情况计算并准备当日应付资金,及时告知托管人,以便托管人按时将相应资金划付到中国结算。对于结算参与人,交收资金提前到账对其资金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结算参与人需要根据自行计算(经纪或自营业务)或客户计算并提供(托管业务)的应提前到账资金,在交易当日17时前把应付资金划付到中国结算。中国结算将为结算参与人提供三批次的资金预清算数据服务,供各类结算参与人准备资金时参考。

对于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中国结算与境内结算参与人之间的交收安排与现行港股通交收安排一致,在T+2日(交易当日后两个港股通交收日)完成交收。根据分级结算原则,投资者在新增港股通交易日交易的应收资金或证券,将在中国结算与境内结算参与人于内地节假日后交收完成后,再由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进行交收。

对于新增交易日,按照规则,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间对应的港股交收日落在内地节假日,为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不加班的前提下完成与香港结算间的交收,中国结算需要在假期前将人民币交收资金跨境划到香港,并在假期完成港币换汇交割,以及与香港结算间的交收;中国结算仍按照现行规则,在假期后完成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交收。为保证中国结算能够在假期前把应付资金划拨到香港,需要结算参与人对新增交易日的应付资金提前到账,交易当日日终就将应付资金划转至其结算备付金账户。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保障改革平稳落地。

责编:叶舒筠

校对: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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