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五大违法事实 *ST济堂遭处罚
发布日期: 2022-04-12 09:34:54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原标题:存在五大违法事实 *ST济堂遭处罚)

2022年4月11日,*ST济堂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近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号)。

经查明,同济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同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8亿元、9.2亿元、8.3亿元。二、同济堂《2019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三、同济堂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四、同济堂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五、同济堂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由此可见,对于*ST济堂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一、对同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 三、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4月11日,*ST济堂收盘价为0.96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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