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延期回复问询函 重大资产出售所涉事项仍待解
发布日期: 2022-03-11 18:10:36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原标题:飞乐音响:延期回复问询函 重大资产出售所涉事项仍待解)

3月10日,飞乐音响公告称,将延期回复此前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问询函。

据前期公告,飞乐音响曾披露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飞乐投资进行增资,即以公司持有对飞乐投资15.48亿元债权转为对飞乐投资的股权。预案披露,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亚明照明和飞乐建设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飞乐投资,并将对飞乐投资100%股权进行出售。截至2021年三季报,亚明照明和飞乐建设净资产分别为1.93亿元、0.94亿元。

针对上述事项,上交所于3月4日对飞乐音响下发问询函,请公司补充结合飞乐投资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公司业务财务往来等,说明公司对飞乐投资进行债转股的主要目的;并结合亚明照明和飞乐建设的净资产状况,说明公司将上述资产注入后再整体出售而非单独出售的主要考虑;以及本次对飞乐投资挂牌出售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并说明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

随着飞乐音响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解。而其他消息面上,飞乐音响涉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有进展。据2月9日相关公告,飞乐音响已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公司向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625.26万元,判决公司向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908.58万元。截至目前,飞乐音响新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6,533.84万元。

历史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飞乐音响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飞乐音响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此前,由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为负值,飞乐音响于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曾变更为“*ST飞乐”。随着公司2020年度扭亏为盈,飞乐音响自2021年4月1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飞乐音响公司被众多投资者集体维权,后续的持续发展仍值得关注。对于飞乐音响的后续动态,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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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飞乐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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