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建议创新印染助剂业包装桶循环利用模式
发布日期: 2022-03-03 09:14:28 来源: 财联社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建议创新印染助剂业包装桶循环利用模式)

财联社(杭州,记者 刘科 罗祎辰)讯,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除继续关注物流行业外,也关注了印染助剂行业。

由徐冠巨掌舵的传化集团是浙江的知名民营企业,旗下拥有两大上市公司传化智联(002010.SZ)及新安股份(600596.SH),其中传化智联正在打造一个服务产业端的智能物流平台。

过去一年,徐冠巨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纺织印染助剂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使用的包装桶数量也日益增多,但是在目前的回收模式下,包装桶不能有效地实现循环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管理压力。他建议,创新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循环利用模式,助力行业低碳发展。

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的使用数量庞大。据统计,印染助剂包装桶使用量每年达到1000万只,且复合年均增长率到达5%。因盛装产品具有易清洗、可降解、环境友好的特点,印染助剂行业约80%的包装桶经清洗后可以多次循环回收利用,平均循环利用次数可达5次。但目前行业内仅有40%的包装桶作为周转桶循环使用,循环使用率低。

造成周转桶回收利用率低的重要原因是管理上存在模糊空间和不确定性,进而加大了实际执行难度。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环保部门有关函件,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严格管理。而根据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有关回复,行业内普遍认为如果回收本公司供应的包装桶,可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但收集其他公司的包装桶仍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由此导致:一是,存在部分印染企业心存疑虑,不敢将使用后的包装桶交由印染助剂厂商回收利用;二是,即便是厂商只回收本厂的桶,由于全国印染助剂生产企业有2000多家,且使用方不可避免向多家厂商采购原料,因为包装桶外观相似的原因导致回收不易区分厂商,而且,在运输、使用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出现包装标签破损、脱落等情况,也导致了难以区分厂商。以上多种原因导致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回收利用效率低下,存在浪费现象。

突破困境,立足行业实际,徐冠巨认为,可对现有回收模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理念拓展应用于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管理,实现行业内供应链与循环链的无缝衔接,建立起“销一收一”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行业内符合循环利用条件的包装桶在收集、贮存、运输、清洗等环节进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

具体而言,印染助剂厂商应当承担产品消费后的生态环境责任,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负责,特别是在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环节。在该行业包装桶的管理上:第一,重点落实对包装桶的回收处置责任,“销一收一”,即印染助剂厂商按照本公司年销售包装桶的数量等比例回收本公司以及同类助剂生产厂商的包装桶。第二,明确豁免管理的对象,制定豁免标准,并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包装桶的豁免方式,由此,以明晰的实施路径推动该行业问题解决。

徐冠巨表示,通过模式的突破创新,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行业,通过循环利用包装桶,促进资源安全高效利用,减少大量的处置费用及购置新桶费用,预计行业内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4.6亿元,这是一笔“行业账”;对社会,更大的一笔“环保账”是,通过回收进而有效降低废包装桶的填埋量和焚烧量,预计到2025年,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万吨,有利于助力行业低碳发展,助推“无废城市”建设,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显著贡献。

为此,徐冠巨建议:一是,在环保部门牵头指导下,行业龙头企业试点示范,推动模式创新。创新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循环利用模式,建议在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下,首先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龙头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并且包装桶的回收和再利用,由相关企业实施完成。试点工作过程中严格组织审核与过程监管,强化试点企业主体责任,随后将标杆经验扩展到行业。

二是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豁免管理体系。建议在试点范围内探索废包装桶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理念实践于印染助剂行业废包装桶循环利用管理过程中,明确废包装桶的分类方式、豁免条件、豁免内容及豁免方式,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废包装桶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关键词: 循环利用 印染助剂 传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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