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日期: 2022-02-16 19:34:28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原标题:胜利精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出具警示函)

2月16日,胜利精密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玉根先生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高玉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上述公告称,经查,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8日,高玉根持有的胜利精密股票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高玉根作为胜利精密的控股股东,未在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高玉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其他消息面上,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出具警示函外,胜利精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或将有结论。据相关公告,胜利精密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中国证监会已于2021年5月18日对胜利精密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胜利精密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胜利精密涉嫌的违法行为,公司此前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已有披露。2015年9月9日,胜利精密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光学)73.31%股权、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变更后,胜利精密持有智诚光学100%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7月30日获得了证监会核准,于8月7日完成了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9月1日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至此,胜利精密将智诚光学纳入2015年合并会计报表。

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 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公开信息显示,胜利精密是一家精密模具及零部件制造商,主要产品有镁铝合金机壳、纳米转印笔记机壳、模内注塑铝后壳、TV玻璃背板、电镀双足底座、锌合金电镀底座等,主要应用于电视、笔记本电脑、移动通讯等领域。对于胜利精密涉嫌信披违规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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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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