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新增证券虚假陈述案累计裁决金额6533万元
发布日期: 2022-02-10 18:15:25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原标题:飞乐音响:新增证券虚假陈述案累计裁决金额6533万元)

“老八股”之一的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一直引发部分投资者关注。2月9日,飞乐音响发布《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其中再度对公司所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进展作出披露。

据相关公告,飞乐音响于近日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公司向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625.26万元,判决公司向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908.58万元。截至目前,飞乐音响新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6,533.84万元。

历史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飞乐音响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据此前发布的历史公告,飞乐音响在2017年参与的“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此前已有判决先例。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飞乐音响支付赔偿款及受理费合计12,583.37万元。2021年5月25日,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上诉。2021年9月2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飞乐音响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信息显示,飞乐音响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此前,由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为负值,飞乐音响于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曾变更为“*ST飞乐”。随着公司2020年度扭亏为盈,飞乐音响自2021年4月1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飞乐音响虽然成功“摘帽”,但公司被众多投资者集体维权,后续的持续发展仍值得关注。对于飞乐音响的后续动态,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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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万元 乐音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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