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 防范“套路贷”拒绝“校园贷”
发布日期: 2021-06-03 11:07:39 来源: 长江商报

近年来,花样繁多的“套路贷”“校园贷”层出不穷,有关此类案件时有发生且性质恶劣,不仅侵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生命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近日,新华保险湖北分公司在全辖开展反洗钱主题宣传活动,并发布金融风险提示。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放贷机构需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同时,相关单位会加大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

为提高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新华保险湖北分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和学生要理性参与投资,自觉远离“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贷款活动。建议做到以下五点:一是选择正确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二是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三是不出租或出借个人身份证件;四是不出租或出借个人账户、银行卡和U盾;五是不用个人账户替他人提现。

关键词: 消费者 金融安全意识 套路贷 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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