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做到三个坚持
发布日期: 2021-04-23 14:39:2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在金融理财过程中,安全和体验是跷跷板的两端,体验好了安全有时候降低,但是安全好了体验往往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尤其数字金融发展迅猛,数字金融市场快速扩大,在金融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法企业人员借助数字金融发展良好的势头蒙骗欺诈消费者,不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何才能打破跷跷板困局,让体验和安全都达到峰值?

存在挑战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业之本,唯本固,业方安。日前,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导,启牛商学院主办的“数字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暨‘助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公益活动启动会”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认为,当前正处金融发展的重要时期,金融消费者意识的觉醒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挑战,特别是日新月异的数字时代,做好数字金融领域工作挑战很大。

尹优平表示,做好数字化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金融为民,注重守正创新,推动数字金融教育立体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行为监管,推动数字金融消保智能化;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注重科技赋能,推动数字普惠金融高效化。

随着数字技术推动全球经济和社会整体变革的大趋势下,金融数字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也给金融素养提升和金融消费者权益提出更多的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促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离不开三个层面的动作。一是紧跟金融知识的迭代发展,做好理论知识的与时俱进;二是在金融知识应用层面,探索金融知识多元化触达群众的形式,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新知识;三是在文化教育层面,要帮助用户树立正确的观念,即投资者教育的意义不是让大众利用金融知识赚大钱,而是培养大众的金融风险识别意识与财富管理的能力。

“让金融回归其应有的合理地位。”杨涛认为,对于投资者教育而言,要让投资者降低对金融的预期。因为真正的金融不是生活的全部,高估金融投资产品的效果反而会受伤。

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

“投资者的投资文化是成熟理性的,投资市场生态会更加健康良好。”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权益保护处处长李海波认为,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求侧来看,当前的一大任务是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通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进而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教育程度的受众分别采取合适的教育方式。

尔湾科技集团创始人、启牛商学院CEO李鹏认为,在推动国人金融素养提升方面,财商教育服务机构应积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财商教育平台要发挥人才与专业优势,将专业的金融知识以更易理解的形式传递给大众,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让国民拥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这是从根本上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社会稳定发展。

科技助推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

金融科技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使金融业务有效提速和扩容,但也加大了了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加大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和维度。但是,从另一方面,通过在风控流程中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有效增强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准确性、时效性和稳定性。

“对于金融科技不能保护过度。”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研究员刘新海认为,金融科技创新博弈过程中,需要寻求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否则的话会对我们的消费经济、数字经济,我们的高质量发展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金融科技尽早“出圈”,覆盖更多大众,增强教育投资者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董希淼对金融科技提出四点建议。首先,数字技术科技在金融消费者权益发挥作用,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做监测预警,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其次,用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各类平台五花八门的产品,背后信贷主体是谁,如果能穿透式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监管。第三,APP源头上开创创新,对技术的应用很重要。第四,通过数字金融科技手段能降低成本,更好服务投资者。

驭鉴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雷在会上提出建议,他认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经之路就是金融广告,要从加强金融宣传广告做起,开发这方面的合规导航系统,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测系统,后面会节省很多的问题。

据悉,本次“数字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的开篇。未来,启牛商学院还将持续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共同推动大众金融消费者权益意识的觉醒,助力大众金融素养的提升。

关键词: 数字化时代 金融消费者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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